委托他人帮你调取婚姻档案,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你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:这是核实你身份的基础材料。
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:委托书必须写明你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委托事由,以及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,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。
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:受委托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进行核验。
注意事项:
委托书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,记得在有效期内办理。
如果档案已移交至档案馆,受委托人还需携带你的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。
建议提前电话联系吕梁市民政局(0358-8224333)或当地婚姻登记处,确认材料细节和办理流程,避免遗漏或跑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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